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33.后来,我给他们看了各种鸟的图片,既有大的也有小的,都是我们地球上所见的那种。因为在来世,这类事物能栩栩如生地呈现出来。一看到所展现的这些鸟,他们一开始想改变它们,但后来却以它们为乐,感到满意。这是因为鸟表示事物,一种他们凭着那时所感受到的流注而觉察到的事物的知识。所以他们不再使之变形以避免把它们带入记忆。再后来,我被允许在他们面前展现一个最漂亮的花园,里面挂满灯台和灯笼。于是,他们停顿下来,并将注意力集中起来,因为灯台和灯笼表示因良善而发光的真理。这清楚表明,他们能集中注意力观察物质事物,只要这些事物在属灵意义上的含义同时被暗示出来。事实上,属灵意义所传达的事物并非完全抽象,因为属灵意义要由这些物体来代表。鸟表示理性、聪明、思维、观念和认知的事物(AC 40, 745, 776, 778, 866, 988, 993, 5149, 7441)。这些照鸟的属和种而各不相同(AC 3219)。灯台和灯笼表示因良善而发光的真理(AC 4638, 9548, 9783)。
233.通过记忆知识来探究信的秘密,就像骆驼穿过针眼(马太福音19:24; 马可福音10:25; 路加福音18:25),或一根肋骨控制胸部和心脏的细小纤维那样不可能。感官之物和记忆知识相对于属灵和属天之物来说是粗糙的,事实上要粗糙得多。凡想要探究自然界的无数秘密之人几乎连一个秘密也发现不了,当他开始探究时,就会陷入错误,这是众所周知的。请想想,如果他试图探究属灵和属天生命的秘密,其中为自然界的每一个隐藏部分而存在的秘密就有成千上万个,那么他会遭遇多大的失败呢?
仅举一例来说明。人凭自己只能行恶,并转离主。然而,做这些事的并不是人,而是与他同在的恶灵;其实也不是恶灵,而是他们据为己有的邪恶本身。尽管如此,行恶,转离主,犯有过错的,还是人,尽管他的生命唯独来自主。另一方面,人凭自己不能行善,并转向主;这一切都是天使做的。其实天使也无法做到,唯独主能。然而,人能貌似凭自己行善,并转向主。感官,记忆知识和哲学永远不可能明白这些事实;如果请教这些,它们会直截了当地否认,即便这些事都是真理。这适用于其它一切例子。
综上所述,明显可知,那些在信仰问题上请教感官事物和记忆知识的人不仅会陷入怀疑,还会陷入否认,也就是陷入幽暗,从而陷入各种恶欲。因为当他们相信虚假时,也就实行了虚假。当他们相信属灵和属天之物不存在时,就相信只有肉体和世俗之物存在。所以他们热爱属于自己和世界的一切,恶欲和邪恶本身便以这种方式由虚假产生。
3995.“从母山羊中挑出有斑的、有点的”表此后,有虚假和邪恶混杂在里面的一切真理之良善都将是“雅各”的。这从“点”、“斑”和“山羊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点”是指虚假;“斑”是指邪恶,如前所示(3993节);“母山羊”是指真理的良善,或信之仁(3519节)。这一切都将是“雅各”的,这一事实也由接下来的这句话,即“这些就算我的工价”来表示。
现简要讨论何谓真理的良善,或信之仁。当人正在重生时,表面上看,似乎信之真理占据优先地位,仁之良善是次要的;不过,一旦他重生了,那么很明显,仁之良善占据优先地位,信之真理则是次要的。前者是表象,后者是真相(参看3539, 3548, 3556, 3563, 3570, 3576, 3603, 3616, 3701节)。因为当人正在重生时,他通过自己所学到的真理行善,因为他通过真理学习何为良善。然而,行善的其实是在里面的良善,因为良善正从主通过内在途径,也就是通过灵魂的途径流入;而真理则通过外在途径,或通过感官,就是属于身体的感官途径流入。通过外在途径进入的真理被在里面并与之结合的良善所接纳,这种活动甚至一直持续到此人已经重生。然后就发生反转,真理通过良善进行。由此明显可知何为真理的良善,何为良善的真理。这也解释了为何如今这么多人声称仁之良善是信之果实;因为在重生之初,表面看上去的确是这样。这些人便从表象得出这个结论,别的什么都不知道,因为正在重生的人很少,并且除了已重生,也就是处于对良善的情感,或处于仁爱的人外,没有人能知道这一点。他能通过对良善的情感或仁爱清楚看出并觉察到这一点;然而,那些未重生的人甚至不知道何为对良善的情感,或仁爱;反而推理它,如同推理某种对他们来说很陌生或与他们无关的事物。因此,他们称仁为信之果实,而事实上,信是仁的产物。然而,对简单人来说,知道谁在先,谁在后并不那么重要,只要他们过着仁爱的生活即可;因为仁是信的生命。
此处“羊群中的羊”(member of the flock)不仅是指羔羊,还指绵羊、小山羊、母山羊、公绵羊和公山羊,尽管经上只提及羔羊和母山羊。经上唯独提及这些,是因为“羔羊”表示纯真,“母山羊”表示信之仁,这些是此处在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。这也是为何在原文,“点”是用一个也表示“羔羊”的词来表述(如以赛亚书 40:10, 11);而“斑”是用一个也表示“牧人”的词来表述(如列王纪下3:4;阿摩司书1:1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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